世界關公文化網綜合消息:中國社會科學院網站載文,中國社科院研究員胡小偉,北京大學中國社會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社會學系教授劉世定,民族大學宗教文化學教授、民進中央文化藝術委員會副主任趙士林等專家學者縱論關公文化的現實意義,值得一讀——
關公形象和文化在流傳的千百年間,深受普通百姓、知識份子和上層人士的共同擁戴。關羽從一位歷史上的英雄人物,逐步發展為圓融三教、和睦民族、覆蓋全社會、延伸海內外的忠信義勇化身,一個中華民族廣泛認同和崇拜的符號。
面對關公文化這樣一份沉甸甸的遺產,在今天我們宣導建立和諧誠信的社會行為規範的進程中,可以從中汲取怎樣的營養?
關公文化在更複雜的社會關係方面,比以血緣宗親為基礎的孝悌文化有更豐富和現實的內涵,因而在今天應予以特別重視。
胡小偉:中國經過改革開放,人流物轉,公共空間極大拓展。關公文化在更複雜的社會關係方面,比以血緣宗親為基礎的孝悌文化有更豐富和現實的內涵,因而在今天應予以特別重視。
義,是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道德基石。古人雲:以義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義事國,則同心而共濟。忠義、義勇、信義……義,幾乎可與所有的道德觀念辭彙連接組合,和其他良好行為規範之間也有很強的組合性、連帶性。
文化建設要應對變遷的現實。今天,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與人之間的聯繫頻率和誠信需求遠超古人。弘揚和繼承中華民族延綿不斷、興旺發達的道德文化遺產,汲取其中的養分,有利於建立和諧的社會環境。
劉世定: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有一套基於血緣、家族的規範體系。但當人們的活動超出了家族系統,遵循何種規範呢?這時,“義”的作用就凸顯出來。“義”是跨越家族體系的,是在非血緣關係人之間甚至在陌生人之間通行的規範。這種超越血緣關係規範的、調節更大範圍社會群體行為的規範,是建立和諧友好、誠信穩定社會的基礎,因此,是目前亟須宣導和深入研究的。對“義”的演變和擴散的研究,告訴我們中華民族的先人們是怎樣智慧地維繫了一種人與人之間的社會秩序。在唐宋時期,“義”這種行為規範被推到前所未有的地位,而那時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也是一個繁榮時期,其間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值得探討。
義,是關公文化中擁有最高道德含金量的決定元素,它是儒家除了“仁”之外最重要的道德範疇。對關公崇拜和“義”進行深入研究,不僅有現實意義,在學術上也頗有潛力。
胡小偉:從理論上講,“義”在春秋戰國百家爭鳴時就提出來了,歷經三千年不衰,一直延續到今天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也是義字當頭。在不同時代,對“義”有不同的語言闡述,但語意核心從未變化。
董仲舒《春秋繁露》提出“以仁治人,義治我;躬自厚而薄責於外,此之謂也。”用“仁”說明彼此關係寬容;繁體“義”字下有個“我”,可以看做自製、自律,實際上與18世紀亞當•斯密《道德情操論》中“利他”主張近似。唐中葉後隨著茶瓷交易盛行,社會流動性增大,“義”、“誼”混用,凸顯了非血緣或鄉鄰之間的情義。宋代面臨多國並立,實際上已出現“國家民族”概念,開始提升為家國擔當的“忠義”。“義”的概念也隨之擴大,包括“同心合志”、“與眾共之”等。歷代不斷詮釋,使“義”的觀念貫徹始終,內涵外延也不斷擴展,逐步成為中華傳統文化的道德基石之一。
趙士林:“義”字歷史悠久,含義豐厚。義,不僅涉及個人的做人標準和與他人的關係,還涉及義和利的關係。義,是關公文化中擁有最高道德含金量的決定元素,它是儒家除了“仁”之外最重要的道德範疇。孔子強調“君子喻于義,小人喻於利”, 指出“義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意思是人沒有什麼非要去做,也沒有什麼不能去做,唯一的標準就是一個“義”字。到了孟子,則有“捨生取義”: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劉世定:對社會上廣泛存在的關公崇拜和“義”進行深入研究,不僅有現實意義,在學術上也頗有潛力。在社會學人類學領域,談到源自中國社會的概念,國內外學術界都知道費孝通教授在《鄉土中國》一書中提出的“差序格局”。運用這個概念,費孝通教授刻畫了中國鄉土社會的文化結構特徵。如果從“差序格局”的具體社會文化內涵來看,則其基礎是基於血緣的家庭、家族關係。
關公身上所代表的“義”,超越了血緣家族關係,成為調節更廣泛社會關係的規範,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差序格局”的原初內涵所刻畫的內容。對這種規範,學界的研究就不像對“差序格局”那樣多,也少為國際學界所知,這個方面還應有更深入的探討。
關羽何以首先成為常年流動性群體,如軍隊、商人、文士、漕幫等尊崇備至的主要因素——每人都希望合作者、同路者是個義士:“以仁治人,義治我”,懂得“利他”和自律的人
劉世定:政府在推動文化建設的過程中,其推崇的文化理念、行為規範和道德標準,應該是知識份子認同、老百姓熟知,並能喚起集體清晰記憶的某種具象相銜接的。只有這樣,文化建設才能起到和諧社會、繁榮經濟、強盛國家的作用。而關公文化以及和他相聯繫的“義”就具備這樣的特點。孔子、孟子都有理論著述流傳至今,但關公沒有,他是個地地道道的實踐者,他是用行動闡釋“義”。這樣,他的影響力反而超過所有人並流芳百世,到處都是關羽的故事和傳說,形象和廟宇,成了全世界為數不多的沒有做過一天皇帝,卻被後人尊稱為“帝”的人。
胡小偉:關帝廟在中國可以說不計其數,有幾十萬座,史料記載“城鄉多有,不可勝載”。北京通縣,單是民國時期把關帝廟改成學校的就有103座。由此可見關公和他的“義”,是最有群眾基礎和最具有具象特徵的。關公與異鄉異姓之劉、張“恩若兄弟”,幾經離合、備嘗艱辛卻同生共死的一段經歷,不僅是文學藝術作品的重要內容,而且是很多關公崇拜者、信奉者的榜樣和楷模。因為這樣的關係要訣,是歷朝歷代流動社會公共空間中最為需要的。因此,它逐步演化為一種從普通百姓到上層官員,包括所有流動人口都敬仰效仿的接人待物的態度,成為中國人的基本道德標準之一,也是關羽何以首先成為常年流動性群體,如軍隊、商人、文士、漕幫等尊崇備至的主要因素——每人都希望合作者、同路者是個義士:“以仁治人,義治我”,懂得“利他”和自律的人。
對社會的制度建設,僅設計好的正式制度是不夠的,必須深入研究社會中通行的非正式規範,並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係。
劉世定:一個國家的運行狀態與制度體系有密切的關係。當代制度研究發現,作為約束和激勵人們行動的規則、制度,不僅包括通過國家力量來界定和推行的典章化的正式制度,也包括滲透于人們日常行為中的非正式規範,包括道德、信仰、習俗、禁忌等。制度運行的後果是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規範的合力決定的。其中重要的因素是,正式制度和被社會成員廣泛尊崇的非正式行為規範的關係。如果它們之間的關係協調,那麼社會運行就比較和諧;如果正式制度和非正式規範之間的關係緊張,乃至存在嚴重的衝突,那麼,社會運行當然就不會和諧。所以,要進行給社會帶來繁榮與和諧的制度建設,僅僅設計好的正式制度是不夠的,必須深入地研究社會中通行的非正式規範,並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係。
正式制度可以通過政治和國家力量在較短時間內制定出來,但它能否有效實施,會受到非正式規範的影響。而非正式規範不可能通過國家力量的短期推動而迅速改變,它是通過廣大社會成員在社會生活中的經驗積累、世代相傳、耳濡目染,逐漸演化的。“義”這種社會規範就是這樣在社會歷史中演化的。非正式規範的一個重要作用,是它常能彌補正式制度的不完備,乃至矯正不恰當的正式制度可能造成的不良後果。在中國歷史上我們不止一次看到,當正式制度發生崩解的時候,非正式規範在社會整合方面展現出其異常強韌而深遠的力量。中華民族經歷了無數磨難,非但未解體反而日益發展。非正式規範包括“義”在其中的作用特別值得我們重新審視和研究。
胡小偉:回顧18世紀以來世界的“現代化”進程,會發現不僅先發展的國家強化了民族意識,新興國家如美國雖然缺乏悠久的歷史文化資源,同樣強調歷史人物榜樣,樹立“愛國主義”典範。榜樣及其價值體系正是任何國家學說都注重的核心論題,也是形成民族凝聚力不可動搖的基石。
趙士林:每個民族的價值體系都會涵蓋個人品德及公共道德空間,在長期歷史文化的演進中逐漸累積形成,以當今民族學視野來看,道德/價值體系是以宗教或相關共同信仰信念為其表達形式,是以個人勤勞誠信為基點,向家庭親族、鄰里社區、行業社會逐步擴展的公共道德範疇,包含和平發展中的相守相友、見義勇為、和衷共濟、扶危濟困,災害戰亂時的同心同德、奮不顧身。中國歷史上從先秦儒家的“修齊治平”,“道之以德”,墨家“一人之義”到“萬人之義”,一直到理學致力“倫常日用”,包含關公信仰中概括出來的“忠義節烈”、“仁智義勇”等國人耳熟能詳的格言警句、歷史故事、人物榜樣,就是喚醒“共同記憶”,增強向心力和凝聚力的重要紐帶。
關公文化和信仰在歷史上還曾通過宗教和史詩雙重途徑,遠播到蒙、藏、滿等多個民族和周邊國家地區,至今遺存仍很多。我認為關公不僅是海內外炎黃子孫和各民族崇敬的歷史人物,也是民族和睦安康不可或缺的歷史文化資源,可從中汲取揚棄後的營養,在理性精神的防火牆前可適當重塑這一英雄人物。但在今天,更多的恐怕還是要靠當代社會行為規範的約束以及社會公民公德意識的培育。這是一個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的雙重過程。